3、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按批字第2015-16-1007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6年 12 月 26 日前开工,在2019年 12月 26 日前竣工。
4、公共绿地、道路必须与本地块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后移交给大朗镇人民政府。
1、①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②成交后1个月内,由大朗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
3、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按批字第2015-16-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6年 12 月 27 日前开工,在2019年 12月 27日前竣工。
4、竞得人需无偿提供9012.52平方米商铺给大朗镇人民政府用于回迁安置(具体位置按出让资料附图)。
5、公共绿地、道路必须与本地块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后移交给大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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