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人才是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本土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形成外有吸引力、内有凝聚力、更有竞争力的人才集聚机制,培养造就一批本土高层次人才队伍,制定本计划。
市政办公室于11月19日公布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内容提及从2019年起至2021年,东莞市将每年遴选一批约60名扎根东莞的科技、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社会建设等领域的领军人才,为这座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申报人不受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须在东莞工作或创业满3年,且遴选当年仍全职在岗。
最高可获30万元资金支持
据悉,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每年集中遴选约60名市内高层次人才进行培养支持。培养对象包括4类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金融领军人才、社会建设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将重点从“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重点企业和创新平台中进行遴选。
据介绍,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将获得多种优先推荐的待遇。比如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计划;优先推荐评选荣誉市民、优秀共产党员等和担任东莞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纳入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范围。
此外,东莞市将设立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资金,按照东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为每名入选者提供30万元的资金支持,主要支持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培训进修、技能提升、学术交流等。
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入选后第一年先行拨付40%资助资金,第二年拨付30%资助资金,第三年拨付余下30%资助资金。资助、奖励资金由主管部门拨付到人才所在单位,由单位再拨付到人才个人,人才所在单位须对资助经费建立独立账户,由人才支配专款专用。
入选者可直接落户
《支持计划》明确规定,入选者还可直接落户,由公安机关简化程序,优化办理,并对没有加入其他国籍和没有在国外定居的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可以选择工作属地、房产属地所在社区落户。子女入学时可在人才工作单位或落户所在的园区、镇(街)进入市一级(含)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在医疗保障方面,《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其直系亲属可在东莞市任意一间二级(含按二级管理)以上医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快速便捷就医。在市定点医院就医时,由导医护士全程陪同,并帮助办理门诊、急诊、住院等手续,如遇病情比较严重的疑难病例,优先安排专家会诊,提供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
4类人才的基本要求
●科技领军人才:每批20名左右,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0名。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要求是:潜心应用研究,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项目,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基本要求是: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且是企业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其企业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每批20名左右。
要求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和先进管理知识,使所在企业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持续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并形成市场竞争力强、主导产业发展的名牌产品,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
●金融领军人才:每批10名左右。
要求在市辖内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态、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中从事金融相关工作,专业水平拔尖,为东莞市金融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社会建设领军人才:每批10名左右。
要求在城市建设管理、社会工作、现代服务业、哲学及社会科学、体育等领域中为东莞市作出重大贡献,在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申报人不受身份、户籍、国籍限制
根据《支持计划》,申报人不受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须在东莞工作或创业满3年,且遴选当年仍全职在岗。
每年6月份,市人力资源局统一对外发布《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公告,各相关市直部门发布各类人才类别的具体申报公告,7月份进行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需按要求填报《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书》,并提供3年内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市政办公室、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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