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3日,东莞市资源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强居住项目规划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通知。重点提到中心城区居住项目内严禁建设别墅,低层及多层住宅严禁变相建设为别墅。
该通知显示,要根据《指导意见》对居住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才可发工程规划许可证。8月13日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获批的建设项目,按已批方案进行建设。
合富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李兴旺认为:“此文件旨在规范小区规划布局,降低土地占地,拓展小区公共空间,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同时严格片区控规,利于城市管理。这是对东莞居住小区功能规划的优化,也最大程度避免了高密度的“商墅”产品的开发,对于行业的健康及居民品质生活具有积极意义。对房企的影响:对于部分高地价成本地块及通过低层产品利润溢价的房企有一定影响。”
政策将按照高低有别、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居住项目内住宅建筑进行分区域,分类型管控。
其中,中心城区(南城,东城,莞城,万江)、轨道交通TOD地区等高密度发展区域,为重点地区严格管控,禁止规划布局层数低的住宅。
但对一般地区适度管控,为保持正常延续性、适应市场客观需求,允许规划少部分层数低的住宅,同时通过限制该类住宅规模。
居住项目内严禁建设别墅。低层多层住宅严禁变相建设成别墅。
早在多年前,国家已出台“禁墅令”,此处别墅指的是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双拼、联排别墅应运而生。如今,《指导意见》又特别强调,居住项目内严禁建设别墅,低层及多层住宅严禁变相建设为别墅,提出低层和联排式住宅户型设计,应与别墅又明显区别。
附《指导意见原文》
2023-11-04 17:13
2023-11-04 17:01
2023-11-04 16:10
2023-11-04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