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提供2000元/月津贴,市四套班子领导每人要联系1~2名拔尖人才
凡在东莞科研、生产一线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相关学科和社会科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资格条件者,均可申报拔尖人才。
这是近日东莞市委印发的《东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的。
推荐和选拔的重点是在科研和生产一线直接从事工程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经济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
推荐人选采取单位推荐、学术团体举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有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证明其自荐材料的真实性。
办法规定,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拔尖人才制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同志每人要联系1~2名市拔尖人才,以多种形式保持与拔尖人才的联系,及时了解拔尖人才的心声,并听取他们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
此外,还建立了拔尖人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设立拔尖人才专项管理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办法还规定,市财政安排2000元/月津贴给每位拔尖人才,年底发放。拔尖人才所在单位也应给予一定的人才津贴。
此外,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优先组织拔尖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优先安排他们出国考察或外出学习进修。
2024-03-05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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