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规划好的云溪路修路时,由于经过华南御景园,依然遭到业主的反对
日前,阳光美居小区规划路的问题再度引发大家对规划路过小区问题的关注。事实上这又是一个“规划在前,小区在后”而引发维权事件的案例。有业内人士表示,在事关业主利害关系的规划上,业主当然有表达意见的权利,但是也不乏出现维权过度的现象。另一方面,规划部门也应有反思的地方,为何规划十多年后,等周边住宅林立时才开始修路?
正当维权还是维权过度?
据悉,最近公示的《白云新城西延区控规批前公示》上,规划有一条市政路穿过阳光美居小区,让该小区一个组团与其他组团隔离开来。这一规划让部分小区业主十分不满,有业主表示,当初买楼时,开发商并未告知这里有规划路的情况,因此存在欺骗行为,并希望规划部门能修改规划,不让市政路从家门穿过。
不过据记者了解,开发商在当初卖楼时,已经告知这一条道路为市政路,而且有业主也表示当时销售人员说过这里有市政路。“业主当然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但是买楼时就知道这里有市政路,等住进去了就反对修路,这有点说不过去。”某开发商对记者表示。
像阳光美居这样的案例曾经也发生过。此前云溪路修路时,由于该路经过华南御景园,遭到业主的反对。业主甚至在经过小区的路段上搭建铁皮棚以防止道路施工,导致该路修到附近后就中断,至今没能贯通。据悉,小区业主起初反对云溪路从地上经过,目前该路已经调整为路面下沉3米、路面上方采用透明隔音板将行车道完全封闭的方案。但是有业主仍然反对这一用玻璃加盖的方式,要求修建钢筋混凝土封闭式的全下沉隧道。
“我感觉这就有点维权过度了,其实该楼盘销售时,我也去看过,销售员都说过有条市政路经过,而且靠路的房子都比里面的便宜不少。”住在附近的一位市民说。他表示,由于云溪路修到附近就中断,导致附近经常塞车,反倒造成不便利。
有业内人士也表示,类似这样的案例中,不少业主认为的“市政路穿越小区”、“小区林阴道变市政路”等提法其实不对。因为是市政路规划在前,小区建设在后,应该是小区建在了早已规划好的市政路旁,而不是市政路现在才要穿过小区。业主根据程序向有关部门反馈意见表达意愿当然是可行的,但是以过激行为来表达就有维权过度的意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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