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G064地块已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成交后3个月内,长安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500万元人民币。
3、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按2010-13-012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1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2年11月3日前开工,在2013年11月3日前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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