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公布,将于9月1日起施行。出台保障房建设标准在陕西省尚属首次,这将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标准可依,起到保证工程质量和居住品质的作用。
按照规定,保障房的面积一般要求在60平方米左右。选址要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便利、生活环境宜居,且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同时,应远离污染源,避开可能引发工程地质灾害的不利地段。
在规划方面,要求道路交通应便捷、通畅,并应与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合理衔接,道路应按无障碍要求进行设计。同时,应设置室外活动场地,并配备安全、经济、适用的健身、休闲设施。
标准对保障房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位配套设置作了特别说明。其中,非机动车宜按每套2.0辆配置;机动车位的设置要根据保障房的类型来定。如经济适用住房每100平方米不应低于0.5辆;廉租住房每100平方米不低于0.3辆;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每100平方米不应低于0.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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