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李文华律师认为,业主们的诉求很难被法院认可。
他指出,从司法程序上看,房价下跌导致经济损失是不能得到赔偿的,房地产置业本身就是一项存有风险的商品交易,这一点业主应有所了解。
另外,就开发商所涉嫌的有关得房率、交房时间不符、霸王条款等违规问题,只要业主在合同上签了名,就表示获得了当事人的书面“许可”,无论销售人员之前如何“承诺”都很难得到法院支持,而样板房漏水更是无法作为指责开发商的“质量不过关”的证据。“毕竟你买的不是样板房,质量好不好得根据自己房屋的实际情况而定,如真不过关,交房后可通过司法途径索赔。值得提醒的是,一般情况,质量不过关主要也还是以开发商‘修补’为主,除非房屋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问题,可向司法部门主张退房。”
2023-10-20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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