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也将加入公积金互贷的城市之中,但具体实施时间难以确定,现在还没开始正式谈。”近日,有媒体报道珠三角8城市最快在1个月内实现公积金互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温远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各地在操作流程细节上的规定不相同,8个城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还要仔细研究具体措施。
温远军说,此前有不少市民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希望能把自己在广州或其他城市缴纳的公积金拿到东莞来买房子,该中心也向上级部门提出了建议。目前珠三角9个城市中,包括广州、惠州、东莞、中山、珠海、佛山、江门和肇庆在内的8个城市,确实有意向实现公积金互贷。而深圳方面也有意向准备建立公积金贷款制度。
“尽管有了意向,但确实还没准备好。”温远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公积金可以互贷,肯定需要8个城市共同签订一个协议,但到目前为止,8个城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还没有坐下来商量。
如果在广州等其他7个城市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东莞最高可以贷款多少?
温远军表示,如果珠三角公积金可以互贷,贷款也是采用“属地原则”,也就是必须依照东莞的标准执行,最高贷款上限为46万元。此外,公积金互贷需要市民提供什么资料和证明;各地在操作流程细节上的规定不相同,存取时间也不同,如何协调;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地区之间公积金贷款的上限不同,具体额度如何确立,这些都需要坐下来谈。公积金跨地域的存贷将带来很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对贷款人的申请做评估时,也将面临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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