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开发商在建住宅小区时除了要配建学校、医院等设施之外,或将增加一样必备品——菜市场,才能卖房。而且,新建小区配建菜市场的比例要达到住宅建筑面积的2%。并且,这项必备品将要求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其功能和位置。昨天,《北京市社区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在北京市法制办网站对外征求意见,作出上述规定。
□规划
每千人不低于100平方米
买菜难是本市许多居民遇到的一个实际困难,从立法层面来看,菜市场的规划设置,也已落后于人口增长的需要。按照本市自2006年起施行的菜市场规划指标,菜市场配建仅为20平方米/千人。北京市法制办在调研全市298家规范化菜市场时发现,每千人至少需要菜市场建筑面积约在200平方米,远高于现行的指标。
而天津市的配建指标为每千人100至150平方米、服务半径1000至1500米;上海市每千人120平方米、中心城区服务半径1500米。与之相较,本市的菜市场规划也略显“局促”。
为使菜市场数量、规模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送审稿明确,新建小区必须配建菜市场,而菜市场的建设比例须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的2%。并且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菜市场的位置、功能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对于已建成的居民区,送审稿也明确了新的配建标准,规定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建筑面积每千人不低于1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的标准补建菜市场。这一标准是现行配建标准的5倍。
该草案目前共有37条,包括对菜市场的建设规划、覆盖范围、经营范围的要求,以及周末菜市、早晚市的设立、所售食品、菜品的检查机制等一系列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
□建设
新小区
菜市场与主体同时设计
开发商进行房产项目开发时,同时要建相关的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等。目前,菜市场作为商业服务设施的一种,在规划建设指标中是指导性的而非强制性的。
市法制办在调研时发现,由于配套设施要占用开发商的商业建筑用地,因此开发商一般都会选择先建设强制性的配套设施,使得一次尽快获得批文;对于非强制性的设施,对开发商没有约束力。
针对这项问题,送审稿做了强制性的规定。要求规划部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市菜市场布局规划要求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菜市场的位置和面积。
如果设计方案不符合规定条件,将不予核发规划建设许可证。这就相当于将菜市场变成了开发商获得项目审批的强制性指标,没有符合规模的菜市场,项目就不会获得批准。
送审稿规定,菜市场应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分期开发的项目,应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住建部门不予竣工备案。
2023-11-0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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