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共设施拆迁补偿标准10年未变的历史将终结。年初,东莞决定投下1177亿元“上马”50个重点项目。谁知,却因与拆迁户就补偿费谈不拢而延期了17个。
“征地拆迁标准不统一,补偿标准太低。”2个月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催促,要制定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为群众提供一个补偿的指导标准。
昨日,东莞市政府网站挂出了新的《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标准”)。因为各镇发展各异,标准也有高低之分,新标准以镇街为单位将集体土地划分为两类区片:第一类区片范围包括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及长安、虎门、厚街、常平、塘厦五个镇,其他23个镇列入第二类区片。
新标准补偿费用普涨。农用地一类区片每亩8.5万元补偿,二类区片每亩6.5万元补偿;建设用地一类区商用地补偿为3000元/㎡,二类区商用地补偿为2000元/㎡;筑物补偿标准一类区住宅楼补偿为1500元/㎡,二类区住宅楼补偿为1200元/㎡。特别注意的是,拆迁私人房屋还有按每户2万元的搬迁补助费。
第一类区片
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及长安、虎门、厚街、常平、塘厦五个镇第二类区片其他23个镇
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及长安、虎门、厚街、常平、塘厦五个镇
第二类区片:其他23个镇
“新标准”中的补偿分为农用地、已批建用地、建筑物三类,对于地上建筑物,除了土地补偿费,还要按照建筑物属性给予补偿。因第一区片与第二区片地价不同,补偿也有差异。
农用地补偿标准:一类区片每亩8.5万元;二类区片每亩6.5万元
征收集体用地的补偿费范围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土地补偿征收标准:
第一类区片内的农用地(含未利用地)按综合平均价每亩8.5万元补偿(只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第二类区片内的农用地(含未利用地)按综合平均价每亩6.5万元补偿(只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023-11-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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