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专项资金
诊断并辅导企业转型升级
为了促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诊断辅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助企业参加转型升级诊断辅导。值得关注的是,在此前我市设立的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也有专门的项目,对参加转型升级诊断辅导的港资企业等给予资助。
对于这项政策,袁宝成强调,要充分发挥这笔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做好制度设计,科学评估辅导机构,注重辅导实效,通过这项政策扶持企业在莞扎根发展。
据了解,市台湾事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实,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不予支付资助资金。
第一阶段:最高补助4万 第二阶段:最高补助30万
《办法》明确,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诊断辅导资助采用事后补助的形式。
补助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服务机构为企业进行诊断,以每家企业5万元人民币为标准。企业承担20%,即1万元;市财政补助80%,即4万元。
第二阶段由服务机构为企业进行深入辅导,市财政补助50%,最高补助30万元,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
焦点一:诊断企业哪些问题?
据了解,东莞市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诊断辅导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台湾产业服务机构及聘请的辅导机构辅导我市台资企业提升生产力,就地转型升级的专项资金。
资助诊断和辅导的企业生产流程再造、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创立自主品牌、开拓内销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提升及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等项目。
焦点二:资助对象要具备哪些条件?
资助诊断及深入辅导的台资企业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在我市税务部门纳税的台商投资企业。在市外经贸局登记备案的“三来一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型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台商投资企业。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
3、海关类别管理为B类以上。
4、企业及企业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
《方案》提出了“不给予资助”的企业范围:包括因违反有关财经、税收、外贸、海关、安全生产和环保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未满两年;有欠税、偷税和骗取出口退税、恶意欠薪、未定期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等严重失信行为;企业行业属于《东莞产业导向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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