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按月提取新政实施在即,东莞的相关政策何时能够全面推行?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秦庆祖回应,全市已有45%的公积金还款可以实现按月委托提取,但全面推行仍需时日。他更提醒市民,并不是只有买房、租房才能支取公积金的,当有重大变故发生无力承担时,公积金也可以当作“救命钱”。
东莞已可当月划存房款
今年7月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将上线,市民除了可以享受按月提取公积金带来的便利之外,还需遵守一条新增条款——账户内需保留最近6个月的缴存额。
对此保持观望态度的同时,秦庆祖指出东莞与广州实际情况不同,“广州的公积金提取量比较大,一年差不多有100亿,而东莞仅仅是广州的1/10。”所以东莞并不会完全效仿广州的做法。
其实,早在2007年5月14日开始,在建设银行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市民,就已经通过委托提取享受到按月提取公积金的便利了。每个月,银行都可以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款到还贷账户上,且不需要在账户内保留最近6个月的缴存额。而公积金按月提取的全市推广仍需要时间。
重大变故可提公积金应急
6月9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焦急等待了3个小时,成功支取出7万多元住房公积金的邱先生终于深深地吁了一口气,他母亲接下来的救命钱终于有着落了。
“并不是只有住房消费才能够提取公积金的。”秦庆祖再次提醒市民,公积金也可以当作“救命钱”提取。这其中包括,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本人或家人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重大变故两种情况。无论金额多少,只要情况属实,市民最快当天,最慢3个工作日就可以申请到“救命”公积金。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2007年至今,管理中心共成功发放了111人次的“救命”公积金,累积金额达317.26万元。
异地购房提公积金无限制
近日有消息称,广州将对职工异地购房设置区域限制,职工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需提取公积金的,所购房产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或在配偶户籍所在地、工作地。
对此,秦庆祖向市民派发了定心丸,“目前东莞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并没有这一区域限制。”也就是说,东莞户籍市民如果想要在珠三角公积金互贷城市内购房,提取公积金,他和配偶并不需要在购房城市工作,配偶户籍也不需要位于购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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