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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有望在10银行跨行按月提取 这不遥远

来源:东莞时报  冯欢 东莞房掌柜  2009-08-13 08:46:34阅读量:18890

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之前的征信调查是一种即时核查,即提取人带上相关资料办理公积金提取的同时,由窗口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实时在人民银行的结算中心的个人征信系统进行查询。

但由于部分贷款银行并没有及时上传提取人的贷款信息,导致征信系统的部分信息滞后,工作人员当即无法查询到。

“有的贷款人早就跟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但3个月内,贷款银行都没有上传记录。”查不到征信信息,工作人员也没办法放款。

调整为先放款再集中核查

“确实由于种种原因,征信系统的信息有所滞后,当场查询不到。”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坦言,正是为了方便提取人提取公积金,又不放松对骗提人的核查,决定将原来的及时核查,调整为提取后核查。

“这样调整,能把原来在窗口一个一个的核查工作,集中起来一起核查,效率更高。”上述负责人说,调整之后,前来办理提取业务的提取人可以先支取公积金,再等待核查结果。

如果经过核查,确实属实,就正常发放公积金。如果事后核查,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仍查不到贷款记录,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提供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否则不会再给他办理提取。确认为骗贷的,还将受到相关追究和处罚。

虽说可以先放款,再在提取后集中核查,但上述相关负责人提醒,只要是因为归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都必须要接受个人征信核查或书面函调,确认这笔贷款情况属实。申请人除了要带齐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资料之外,还要签订一个接受个人征信核查的《授权书》,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和留下联系电话。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联名购房或贷款的,所有产权人或借款人都应该提交个人征信核查《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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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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