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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面积远超合法范围 近百购房者状告三河上上城

来源:京华时报  刘杰 东莞房掌柜  2009-09-06 10:34:05阅读量:22092

王女士等近百北京人在位于河北三河上上城小区买房后,发现实际房屋面积远远超过合同约定面积,便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中条款无效。昨天上午,河北三河法院缺席审理了其中一起案件。 

多出面积超出约定 

去年4月,王女士来到河北三河市,与开发商——河北福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上上城小区的一套房屋,面积为81.16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是4690元。 

今年年初,王女士被通知收房。但在交房时,她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是87.47平方米,超过约定的7.77%。开发商告诉王女士,必须把多出来的面积房款交清,她才能入住。“来三河买房就是为省钱。这多出来的面积,就大大超过了预算。” 

要求废除霸王条款 

经过询问后,王女士得知与自己情况类似的购房者有上百户,多出约定面积少则5%,多则11%。他们仔细研究购房合同,发现第五条约定如果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发生冲突,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购房者要以实际面积结算房款。“这分明是霸王条款。” 

一些人自发组成维权团体,请了律师提起诉讼。王女士等29名业主,共同委托赵三平律师,先是发函给开发商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遭到拒绝后,他们起诉至三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第五条为无效条款。 

开发商称病未到庭 

昨天上午9点,三十多名购房者从北京赶到三河法院,想旁听此案。40分钟后,律师接到法官电话说,由于开发商的代理人生病,不能出庭,希望择期再审。 

在律师的坚持下,法庭缺席审理了此案。王女士提交购房合同等证据,律师表示,最高法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买房人应按照实际面积结算;如果误差大于3%,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买房人只需结算超过合同3%面积的房款,其余面积房款由开发商自行承担。 

申请调取原始资料 

庭审到最后,律师还提交了一份调取上上城小区原始资料的申请书。他说自己曾到三河市规划局等部门,请求查看上上城小区的规划图但遭到拒绝。“我们希望法庭能够调查此事。如果规划图中的房屋面积就是实际面积,开发商就存在欺诈行为;如果规划图中的房屋面积就是合同面积,这个楼盘的房屋结构就是没按规划走,是存在问题的。” 

法官表示,由于王女士还要提交其他证据,法庭将择日开庭继续审理此案。法官没有接受采访。 

据了解,赵三平律师代理的29起类似案件都已立案,一名杜姓律师代理的58起案件也被法院受理,另有数十人处于观望状态,这些购房者均在北京工作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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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谌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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