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一市民举报自家有违建,并请求城管加以拆除。城管以“违章建筑物的归属有争议”为由,拒绝加以拆除。该市民遂把城管局告上了法院。
这种“奇葩事”是怎么回事呢?对于违章建筑的查处,是否还需要确认权属为前提?一连串的疑问,使得这个“举报自家违建案”陷入了处理无门的窘状。
“家族恩怨”后,实名举报自家违建
事情还要回溯到十多年前。
1999年,家住江苏泰兴的卞晓明通过竞价拍得了泰兴市鼓楼北路4号地块,获得了68.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此后,他在这块地皮上建造了6层的商住房。
该违章建筑物挤占附近鼓楼小学的进出口道路。 卞晓明 供图
卞晓明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同年,作为家中兄长的他,将此房“赠与”了三弟卞小宾(又名卞晓斌)。“当时他和弟媳在泰兴市国税局工作,收入不高。为了让他日子好过一点,我这个大哥当然义不容辞地帮助他。在与父母商议后,将房产证登记到三弟卞小斌名下。”
卞晓明要求把鼓楼北街门面房地皮更改为其弟卞小宾名下。 卞晓明 供图
2023-10-20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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