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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物业税空转六年仍纠结在学术讨论阶段?

来源:房掌柜采编中心  整理 东莞房掌柜  2010-03-02 03:28:12阅读量:22324
[摘要]物业税“空转”,是指虚拟意义上的资金循环,虽然没有实际征收物业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征收物业税流程相同,由财税部门和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计税。 从2003年开始,财政

被质疑的典范

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一些业内专家表示,辽宁省物业税“空转”试点开展较好,经验颇受业内认可。辽宁省选取的试点城市丹东市,近年来几乎成为专家考察和同行取经的典范。

丹东市政府网站2009年8月20日的一条消息显示,由丹东市地税局研发的“房地产评税及二手房计税价格核定软件”目前已经在全国税务系统被推广使用。

有专家向《财经国家周刊》介绍,丹东房地产模拟评税的“核心技术”,是将全市所有房产统计在案,依据片区市场价格形成评税基价(如周边数个楼盘价格相加后求出均值),相对于过去以“原值”计税的评税方法更为科学,可防止纳税人瞒报价格和避税。

但也有专家评价,丹东的估价手段过于简单,“仅用三两个楼盘就确定一个基价,数据与真实的市场动态尚有距离。”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安徽省的试点中。

有当地学者曾表示,“空转”试点的芜湖和马鞍山两市已初步建立房地产数据库,开发了若干评税软件,且“在人员培训、人才储备等方面也逐渐成熟”。

而当地媒体近期援引马鞍山市地税局一位知情人的话说,“每年的‘空转’税率都不一样,因此难以立刻征收”。

即使是外界最为期待的北京,《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调查发现,有关“北京最具备开征物业税条件”的说法,亦缺乏坚实依据。

早在2008年1月北京两会期间,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就曾表示,“北京已提出进行物业税‘实转’的申请”,有望在2008年6月份之前获批向工业企业、写字楼等商业地产开征物业税。

如今时间已过去一年半,消息仍处在“空转”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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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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