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2日,芜湖市政府网站挂出一则通知称,《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芜政〔2012〕12号)发布后,社会各界提出了有益的参考意见。考虑到该《通知》要求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完善之中,为保持该市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发展,决定该《通知》暂缓执行。此前的2月9日,芜湖市政府挂出通知称,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芜湖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财政部门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另外,对不同面积的交易房源、不同学历的购房者,该市财政部门还将发放50-300元/平方米不等的购房补贴。这一政策亦被外界解读为“救市”,不过,2月10日,芜湖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救市”一说。但这依然改变不了“芜政〔2012〕12号”在曝光4天后,即告“暂缓执行”。
2013年8月6日,原本不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本地和非本地户籍人士,被允许购买二套房。46个限购城市之一的浙江温州已经悄然松绑限购令,以此激活房屋市场交易。原本不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本地和非本地户籍人士,被允许购买二套房。当市场尚在再融资开闸的消息中甄别楼市调控风向时,另一重要政策底线已在悄然发生变化,那就是将此轮调控直推“史上最严厉”之谓的限购政策。温州房管局2011年颁发的《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1年3月14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能够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存量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其在本市内购房”。
对于此次限购政策微调,温州官方并未正式下发文件,而是在实际操作中按照一定标准执行。也就是,2011年3月14日后已购买一套住宅的户籍家庭,可以再购买一套住宅,但名下所有房产只能是两套,之前名下无房产的可以再购买两套。二三线城市限购令始末,2011年开始,中央相关文件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都要严格执行限购政策。限购城市从35个增加到46个。佛山、珠海、增城、温州、宁波、金华、绍兴、台州、舟山等多个非省会城市相继公布限购政策。2012年前后,包括佛山、芜湖,甚至上海等地,都有一定程度的对限购政策的松绑举措,但最终因各种原因未见下文。2013年2月,“国五条”细则明确表示,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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