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的办法是不存在的,房地产组织、合作社、政府可能都会欺骗农民。不过,中介组织受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而且如果公司之间相互竞争,相对会好些。
政府有义务提供住房
从以上所说的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政府的责任主要是要搞清楚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
GDP是企业的事,不是政府的事。政府应该彻底摆脱对经济的参与,让市场进行自我调节。尤其是政府不能以赚钱为目标,不能公司化。
政府的首要责任是主持正义,制造一个正义的环境就可以了。对于社会上的穷人,政府和民间组织都可以起到帮助作用。
发达国家大部分的税收都用到了社会保障方面,民间的各种帮扶组织都很发达。
而我国目前的状况是社会保障不健全,政府不但不把税收多用在社会保障方面,还从中赚钱。
体现在城市化上,社会保障最大的问题就是住房问题。很多人没意识到住房是人权的一部分,这个权利是必须要具有的。
那么,住房由谁来提供呢?要由政府提供。政府有义务给百姓提供房子住,但没有义务帮百姓买房子,满足你对住房的占有欲,当然也没有义务保证你能住好的房子。
住房的不公平,是人类社会不公平的集中表现,永远存在。
从奴隶社会到现在,不管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不管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住房问题都很难解决。
政府只能保证你有一个起码条件的住房,而这个“起码条件”是什么条件,要看国家的经济实力。
农民进城没有地方住,或者住宿条件极差,要想消除这种城乡二元结构,政府应该在住房方面多下功夫。当然,有很多方案,比如建廉租房、给进城农民发补贴等。
农民自己找房住,开发商会开发一批适合他们的住房。农民花钱去住,开发商挣钱,政府给一定补贴,这是最好的方式,由市场来解决配置资源的问题。
这就涉及一个人们普遍关心的形成城市贫民窟的问题。
贫民窟的出现是低收入人群选择的结果,在外人看来这并不好,但他们认为这样挺好。这是低收入人群的自由选择,因为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选择这个。
有没有减少贫民窟的办法?有,发住房补贴。政府给低收入人群一些钱,让他们自己去找合适的房租下来。拿北京来讲,如果一个月政府补贴1000元,自己再补贴三五百元,就可以租一个有厨房和卫生间的住处了。
贫民窟问题要慢慢解决,北京现在的规定是15个人以上一间房是不合法的,但这只是个人数的标准,还有采暖、厕所、厨房等标准。
我们要想避免贫民窟的产生,就要给他一个比贫民窟更好的选择,并且使他能选择得起。
只有自由选择,才会有最好的城市化。
2023-10-20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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