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楼市资讯
1、宏观经济
前7个月东莞进出口跌幅收窄
8月26日,黄埔海关最新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东莞市外贸进出口总额490.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6.4%,但降幅与1-6月份进出口总额相比,收窄了1.4个百分点。然而却比7月份广东省和全国的进出口总额降幅要大6.7和3.7个百分点。7月份东莞单月进出口总额87亿美元,下降19%,环比增长11.3%,是今年以来环比增幅第二高的月份。
东莞零售业竞争力排行广东第四
8月26日,东莞市经贸局发布了《东莞市零售业竞争力研究报告》和《东莞市餐饮业竞争力研究报告》,当天发布的《零售业报告》数据显示,2008年,东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8.2亿元,在省内仅次于广州、深圳、佛山,位居第四,但东莞零售行业最突出的问题归结于缺乏在省内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商圈、龙头企业商业软实力不够强两个方面。
2、政策法规
中国拟取消土地增值税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表示,在未来的房地产税制改革中,有可能会取消土地增值税。正在酝酿中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将会对此做出统筹安排,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方案,具体实施的时间可能会在“十二五”期间,即2011年-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显示,财产行为税司具体负责与房地产有关的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除了还在酝酿中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在征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 “一体化”的工作。
北京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
近日,经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公布。《办法》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的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北京市的这个转变对全国的商品房销售具有导向性示范意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东莞将实施商品房现售备案制度
8月27日,东莞市建设局表示,今年9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商品房现售备案制度,购房者买现房时需看现售备案证书,开发商违规卖现房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依据商品房只要满足7个条件可以现售等因素,市建设局制定了我市现房销售备案制度。此外,该局今年出台了“交楼样板房制度”。
东莞制造业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
日前,东莞市财政局和地税局公布,制造业及村集体经济可享受2009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优惠,具体按照先全额征收,后返还一半的方式执行。根据市财政局与地税局联合下发的《2009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先征后返还的通告》,主营业务属于制造业的纳税人自有自用的房产、土地,以及以村集体为纳税人的房产、土地,可享受2009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优惠,并按照先征后返还的方式办理。享受优惠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属期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东莞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
东莞住宅基准地价3年涨了将近4倍,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也都涨了2倍多。8月25日,东莞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上,市国土资源局就2009年基准地价更新情况向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市民征求意见。新的基准地价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三类级别,测算范围遍布全市32个镇街,以及松山湖、虎门港。其中商业用地虎门最高,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则市区拔得头筹,但工业用地的总体水平最高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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