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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房贷断供案例激增 高点入市投资客炒房失败被套

来源:  新京报 东莞房掌柜  2014-08-18 06:00:38
[摘要]几乎是各地争先恐后松绑限购的同时,近期“弃房断供”的消息又甚嚣尘上。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这种现象仍停留在小范围或个案阶段

断供后如何处理?

银行多次催缴未果就拍卖

据某国有银行浙江省分行法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该行的不良资产率比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其中不乏“断供房”的案例。据她介绍,这些断供房的来源也不尽相同,而银行在处理这些房产时也有一定的流程。

首先,每笔贷款都有相应的个人贷款经理负责放出,如果出现断供情况,则仍然由个贷经理进行追缴。前三次进行打电话催缴,如果三次之后仍然不能成功缴款,则将对这笔贷款做出风险评估报告。然后,风险报告会交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二次评估,并再次进行追缴,如果依然不能按时缴款,则进入最后的司法流程,向法院进行起诉和进行房产拍卖。

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国有银行对于个人房屋贷款的评估向来标准较高,通常评估房产要高于市值的一半以上,才会放出相应的款项;因此出现恶意断供的情况也较少;即使是一些商业银行,在近年来也出现一些强行分担风险的做法,比如说房贷时承诺更低的利率优惠,但会强制贷款人购买本行的一些理财产品。

断供真能一了百了?

必须偿债,还要交违约金

“购房人在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就必须执行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责任。即使断供弃房,也不代表相关法律责任可以终止履行。”焦景收律师告诉记者,与企业破产“债权两清”的规定有所不同,我国目前法律范畴之内,并没有“个人破产”一说,因此,只要和银行建立借贷关系后,在贷款尚未偿还清之前,即使弃房也有必须执行合同的义务。

“换句话说,即使当前没有偿还能力,无论以后到何时具备偿还能力,执法部门都将会依法实施追讨。”焦景收同时表示,弃房并不能一了百了,除了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还有必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不过,购房人在与银行签订《购房贷款合同》中通常规定“连续6个月不还贷款将视为违约,合同自动解除”。焦景收对此解释,通过司法拍卖后所得,除强制执行银行本金和违约金的划拨外,未产生借贷的利息可以同时解除,但是必须要承担本金10%-20%的违约金,实施多退少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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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章佳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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