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中国的住房福利分配并非完全按收入计算。
住房福利分配时有的按职务计算,有的按家庭人口计算,有的按工龄计算,有的按职工数计算,双职工可能各享分配权利,因此住房的数量与面积同样与收入水平无关。
尤其是当获得分配住房权利的人已去世,住房继承给下一代时,就更与分配时的收入与继承时的收入无关了。试图用住房套数和面积进行调节时,实际并不完全反映收入情况。
十一、有人提议用减免一定套数住房或减免一定面积的方式来调节公平问题,这种说法是完全不了解中国五十年分配历史和现实的空想。
住房福利分配时就有分配一套面积不足而不得不用分两套住房补足的情况。
90/70政策出台时,也有许多人不得不在一套房无法解决住房面积时,购买两套的情况。
开发商也有因90/70政策而故意用一门两套的方式经营的。
这些问题本身都来自于政策的原因,而非自愿的原因,如今则都会变为无辜的征税条件。
按套减免必然导致留大去小,产生更大的不公平。
如按面积扣除,则更是可笑。全国城市的房均面积之低也许是很多人根本就没想到的。
如按人均或户均扣除一定面积之后,可征收的住房则少之又少了。或许那些独生子女家庭、独居老人就都成了被征税人。而且无论按何种方式减免,都会像限购政策逼许多人假离婚一样,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避税方式,很难实现真正的公平。
十二、房地产税能改变地方政府对现有土地财政的依赖吗?答案是非常明确的——不能!现有城市住房曾被某些经济学家认为有高达450万亿元市值。
且不论这个计算有多荒谬,就是按450万亿元的1%计算也只有4.5万亿元,低于全国2017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水平。
现有城市住房约220亿—240亿平方米,按2018年6月公布的全国平均住房房价8687元/平方米计算,约为191.1万亿—208万亿元,不扣除自建房、拆迁房、25%的非成套住房的价格,按1%计算也只有2万亿元左右,远低于现有的土地出让收入。
如按合理住房价格计算最高为150万亿元,再扣除按套或面积计算减免的部分,也就只能收到4000亿元左右的房地产税。加上农村可收的房地产税,也不过1万亿元。远不能补足土地出让金的缺口,更不用说偿还地方债了。
但是,若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则一定会降低房价。
如要继续实行土地出让,同时征房产税,那么是否应对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房产先征收,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住房在期满后征收呢?这样再实行一定减免则可能实际可征收的税就更少了。
2023-10-24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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