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G042 地块已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成交后2 个月内,长安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2011G042地块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0000万元人民币。
3、2011G042 地块的规划建设要求:①开发建设期为1 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2 年9 月28 日前开工,在2013 年9 月28 日前竣工。②竞得人须按2009-13-011 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4、2011G042地块项目建成后,其中不少于9 万平方米的地上商业物业不得分割出售。
5、竞得方竞得地块后,须在交地后24 个月内竣工并开业,因竞得方原因在此期限内未能竣工并开业的须另支付违约金10000万元人民币。
据房掌柜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在我市范围内参加土地招拍挂后违反合同约定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地块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人还须满足以下竞买条件:
1、竞买方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亿元人民币以上。
2、竞买方(含其全资子公司)在国内持有商业物业不少于100万平方米,竞买方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房产证明。
3、竞买方(含其全资子公司)在国内已建成且持有不少于2个大型商业物业,且每个商业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含地下),竞买方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房产证明。
2023-10-23 14:18
2023-10-23 13:58
2023-10-20 23:53
2023-10-20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