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公布,其中关于夫妻双方房产归属的规定,引发公众热烈讨论。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对2305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3.3%的人关注解释三中关于夫妻双方房产归属的规定。具体而言,54.1%的人支持“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的规定;62.5%的人支持“父母给夫妻一方买的房,另一方没有份;双方父母买的房,夫妻各占各份”的规定。
仅2.5%的人认为婚姻法解释三有利于女性
北京某事业单位员工张峰(化名)觉得解释三很公平。因为司法解释中的措辞都是子女及一方父母,所以男女双方是平等的。“那些指责解释三对女性不公平的人,他们的出发点是婚姻中男性应该买房。可是,在房价高涨的今天,难道买房还只是男方一方的责任吗?”
张峰的朋友周琳则不同意他的说法。她认为,现在农村基本上还是男方买房。城市里大多数情况下也是男方付首付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房贷。按照解释三的规定,女方和男方一起还了房贷,却不能获得升值后房子的相应收益。离婚时男方可以满面春风坐拥豪宅,女性却因为操持家务而变成“黄脸婆”,最后只能得到和房子相比少得多的补偿,这怎么能算公平?
调查中,45.2%的人认为,解释三中关于夫妻双方房产归属的规定有利于男性,42.8%的人认为对男女双方都公平,仅2.5%的人认为有利于女性。
华中科技大学婚姻法教师蒲莉指出,解释三中关于夫妻双方房产归属的规定对已婚女性不公平。因为从现实情况来看,女性一般在哺育子女、操持家务等方面都比男性付出的更多,可是到头来她们连现在居住的房子都无法拥有,除非她们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可是在通常情况下,一旦女方提出这种要求,要么会遭到男方拒绝,要么会成为家庭矛盾的导火索,这显然不符合《婚姻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52.6%的人认为婚姻法解释三会引发财产公证热潮
自从看到解释三,民意中国网网友王女士心里就有了一个疙瘩。她结婚5年了,住房是公婆的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上写着丈夫的名字。她提出过再买一套房作为两人的共同房产,可丈夫坚持已经有房子住了,再买没必要。现在,王女士为自己未来生活的保障而担心,“如果我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势必会引起丈夫的猜忌,这样的规定不是明摆着在制造家庭矛盾吗?”
周琳坦言,解释三的出台,会让她在将来结婚时考虑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只有把属于自己的财产证明清楚了,当婚姻出现问题时自己才有后路可走”。然而同时她也感叹:“如果婚姻真的变成了相互算计,那这样的婚姻还会有多少人向往呢?”
2023-11-0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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