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備案將暫緩申報新增地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實施方案經省級政府審核同意後,3個月內未實施徵地或實施徵地後2年內未供地的,將暫緩受理該城市申報新增建設用地;對於未按規定要求將國務院批准的城市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方案實施情況報國土資源部備案的,將暫緩受理該省份申報城市新增建設用地;對於城市未按規定要求將建設用地批後供地情況報國土資源部備案的,將暫緩受理有關省份申報該城市新增建設用地。
按照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的範圍包括,我國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50萬以上的城市。
2023-11-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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