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回应:“每平米赔4500元”难以接受
对于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宜景康源相关负责人张先生表示,业主提出的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经在进行整改。“如果是质量问题,我们会积极整改。”他在电话中表示,房子的确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但存在的并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为此开发商已经积极跟业主进行了沟通,也已经采取积极整改的办法来解决。
对于业主们提到的消防隐患的问题,张先生表示消防已经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但他承认走道夹板存在一定问题,目前已经按照东莞市公安消防局的相关要求改正,并会在4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至于业主提到的设置在室内的空调位,他表示“如果业主有要求,在不影响他人和美观、安全的前提可以去物管处做一个登记,由物业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空调外机是否可以挂在室外。”
对于业主提到的顶层复式楼夹层门太低,开发商打掉约20公分以提高门的高度的问题,张先生表示“业主收楼时曾表示夹层门太低,不接受这样的门,于是开发商请请了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出具技术方案后再进行修改,改动是为了让业主更好的使用。”此外,室外飘台也会进行封闭处理。
“业主有现在这些举动其实也是想补偿一部分差价,但目前的政策和法律也不支持这一点。”他还告诉记者,业主曾提出过每平方米补偿4500元的要求,后来要求有些又提出过补偿800元非毛坯费用的要求,但对于业主提出补偿的要求他们并不支持,张先生表示,目前楼盘整改没有全部完成,也不存在任何违约的地方“找不到理由答应业主的赔偿要求,目前不会接受业主的补偿要求。业主如果认为自己有哪些方面的损失,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他还表示,业主也曾经有过干扰销售等行为,对开发商造成一定损失,对此开发商会保留法律手段。
律师支招
Q1 评估非毛坯价格后可作为诉讼证据
据业主反映,发展商在未征得买房人书面同意、未经业主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商品房的设计和规划,把承重的主梁都打掉;其次,未按图纸施工,交楼标准与原设计图、样板房截然不同。业主质疑“货不对版”后,开发商声称之前的样板房仅供参观,不是交楼的标准,并在房子未交付之前强行拆除了样板房。而交付使用的房子也没能达到之前宣传资料宣称的800元/平方米的标准。请问能否就此提起诉讼或者索赔?
律师解答:如果合同上面没有明确地说这个样板房就是交楼的标准,不能以样板房作为交楼的标准。对于带非毛坯房,严格来说,除购房合同以外应该搞一个补充约定,比如说这个抽水马桶是什么品牌的、什么型号的,这个地板是什么牌子的,每平方米多少钱,是什么型号,还有涂料用什么东西、用什么品牌的,这都应当约定,甚至有的开发商,如上海的部分带非毛坯的房子连隐蔽工程的布线图、水管布线图都必须附在合同书里面。
在本案例中,开发商所提供的合同上只是写了“高级洗手盆、高级地板、高级……”,实际上这是开发商跟大家玩游戏,所谓的“高级”并没有列出明确的标准。但楼盘宣传资料对合同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这种承诺,例如非毛坯标准为800元/平方米等,应当算作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单纯就这个问题要提起诉讼或者索赔,需要专业的评估部门对房屋的整个非毛坯价格进行评估,评估后得出的结论可作为诉讼证据。
Q2 整改实际已触犯两方面条例
针对业主提出的开发商现在已针对部分建筑质量进行了整改,目前整改的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已经出示,相关的手续都办好了,这是否意味着开发商已无过错?
律师解答:实际上开发商在这个问题中已经触犯两个方面的条例,一个擅自改动建筑结构,改动承重梁对整体结构造成了隐患,如果质监部门不认定这个改动会造成隐患的话,那么开发商对规划设计的改变也构成了违规,即是设计变更虽然达到了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但是也改变了与业主所签合同的要约内容。
2023-10-20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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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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