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宏观经济政策环境
1.1经济环境
1.1.1 万亿PPP开启投资盛宴 四季度基建项目有望密集出台
近期,PPP政策从“框架”走向“落实”,基建投资批复也进一步提速。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稳增长政策显著加码,基建投资仍是主要发力点。在当前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下,PPP将成为撬动财政的支点,随着四季度万亿PPP项目加速落地,对基建投资的拉动作用将越来越明显,全年经济增长有望实现预期目标。
10月13日,第三批516个PPP示范项目落地,计划总投资金额1.17万亿元,比第二批示范项目增加77%。由于本次PPP项目总体规模远超前两批,意味着整个投资有望回升,特别是民间投资。
10月以来,发改委新批复两铁路项目和两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项目总投资为1339亿元。9月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3个,总投资3197亿元。前8个月,发改委已累计批复基建投资项目逾1万亿元。自2014年9月陆续推出11大类重大工程包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66066亿元,比7月底增加2299亿元,已开工48个专项、407个项目。
1.1.2 多个宏观数据向好 中国经济L型拐点悄悄走近
2016年前三季度经济数据将于10月19日正式公布。综合多家机构预测,三季度经济增长将略超市场预期,GDP的增长率有望和上半年持平,为6.7%,全年经济运行也较为乐观,政府年初设定的发展目标能够实现。中国经济可能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接近“L型拐点”。
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以同比上涨0.1%终结了连续54个月以来的下降态势,2012年3月以来首度转正。与PPI同日公布的9月份CPI同比上涨1.9%,环比上涨0.7%。虽然同比涨幅已连续第4个月处于“1时代”,但比8月扩大0.6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10月初公布的数据显示,9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较8月持平为50.4,制造业景气保持平稳。官方制造业PMI在8月强劲反弹至荣枯线50以上之后,9月稳定在50.4。前三季度制造业月均PMI达50.2,高于二季度的50.1,且为近7个季度以来的峰值。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日在澳门出席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时表示,进入第三季度,中国经济运行好于预期。这些数据均印证了总理的说法。
1.1.3 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船成功发射
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船于10月17日早晨7点30分28秒从大漠深处发射,7时49分,神舟十一号准确进入预定轨道,顺利将2名航天员(景海鹏、陈冬)送上太空。正在印度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的国家主席习近平也第一时间发来贺电。
按照计划,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船在轨飞行期间将与天宫二号空间实验室交会对接。2名航天员将进驻天宫二号空间实验室,并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试验。目前,在轨运行30多天的天宫二号空间实验室已进入高度约393千米的近圆对接轨道,等待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船对接。他们一旦牵手成功、完成交会对接,最后将在太空建一个“中国家”。
加上前期的飞行,航天员将总共飞行33天,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时间最长的一次载人航天飞行。
1.2楼市环境
1.2.1住建部严查九种房企不正当行为 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责
继前期通报部分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之后,住房城乡建设部10月14日再出重拳规范房企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明确要对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住建部在通知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做了明确界定:
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
另一类是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捆绑搭售、“一房多卖”等。
住建部要求各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属于房地产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抓紧处理;对属于相关部门主管的,要抓紧移交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要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
1.2.2 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产权证满5年可上市
10月14日晚间,上海市住建委等部门公布《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人购房后5年内可以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或上市转让;上市转让或者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后,住房性质将转变为商品住房。
上海自2010年起开始试点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今年起,试点批次1800余户家庭已取得房地产权证逾5年,将陆续符合上市交易的年限要求。
为防止住房不再困难的对象继续占有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实施细则规定,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购房人、同住人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腾退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区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机构回购,回购价格为原购房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购房人、同住人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在商品住房转移登记前,先行上市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或者购买政府产权份额。
2023-11-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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