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中心神奇物归原主
在被规划局曝光之前,这条“中国龙”已经是命运多舛。
盘古大观在开发前只是北京朝阳区大屯乡的一块菜地。2002年12月,盘古氏的前身——北京摩根公司以近3.63亿元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拿下这块总建筑面积42.
6万平方米的地,并将项目命名为摩根中心。
之后,由于北京摩根与工程建设方产生纠纷,项目从2003年10月开始停工,摩根中心成为京城一大著名烂尾楼。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公告信息显示:2005年10月8日,该局以“未按期付清全部地价款”为由,解除了北京摩根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屯北顶村的摩根中心一期和二期的土地出让合同。
据《南方周末》等媒体报道,北京摩根也采取了行动——于2006年1月,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朝阳区法院,要求判令国土资源局解除收回摩根中心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并依法受理摩根公司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的申请。此举在当时震惊地产界。
2006年4月,北京市国土局公开招标出让“朝阳区大屯北顶村公建及公寓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摩根中心所在地,吸引了业内十多家开发商的高度重视。5月22日,在如期交纳了3亿元保证金后,首创与广西阳光股份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最高投标价格17.61亿元竞得,高于报价第二的SOHO中国2.41亿元。其中首创置业出资并拥有项目股权的70%。6月2日,首创置业投标联合体一次性付清了所有款项,并与政府签订了相关合约。
2006年9月11日晚,首创置业(2868.HK)发布公告,称“因失去开发最佳时期”终止首创置业、阳光股份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6月2日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意味着首创置业在拿下项目3个月后,又决意放弃摩根中心地块。
一番辗转,摩根中心得以回归“原主人”北京摩根。2006年底,在改名为摩根七星广场之后,停工29月之久的项目重新复工。
2007年9月30日,浴火中重生的摩根七星广场,以盘古大观的全新形象面市。
北京市工商局的资料显示,盘古大观的开发商盘古氏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法人代表为杨克森。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投资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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