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以上地块公示面积以实测为准)
1、①上述四宗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均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②成交后1个月内,虎门镇政府将上述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瑕疵告知:①上述四宗地块内均有废弃水渠和鱼塘,由竞得方竞得后自行处理;②2013WG030和2013WG033地块内有一组供电线路贯穿,虎门镇政府承诺在土地交付前完成该组线路的迁移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有关迁移工作的,虎门镇政府承诺: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地块成交价款的万分之一补偿给竞得方。
2、该四宗地块的保证金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该四宗地块的报价增幅均为100万元。
3、该四宗地截止成交时间按表中地块编号顺序分四天进行。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人在各地块竞买前需缴纳相应的保证金。选择缴纳其中某一地块保证金者,未竞得该宗地的,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资格后,其缴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后续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继续参与后续地块的竞买,如此类推,直至四宗地竞买完成。
4、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分别按2013-03-1017、2013-03-1015、2013-03-1014、2013-03-1016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开发建设期均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分别在2014年8月22、23、24、25日前开工,在2017年8月22、23、24 、25日前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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