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为合富研究院评价与解读。
01.总体基调
明晰角色定位,区分轻重缓急急
自1985年“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在省委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粤港澳大湾区由其雏形发展至今已近25年。由最初的几块“试验田”,发展成为如今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粤港澳湾区城市可以说是国内改革开放、经济运营最为成功的区域之一。
无疑,在珠三角城市基因中,印证了中国经济实现多年跨越发展的辉煌,然而,再好的基因,在环境改变的情况下,亦需要适时重组,以获得更具适应性、开创性的发展前景。
从国家战略层面看,中央部委提出“一带一路”、“新常态”,标志着国家经济改革进入2.0时代,意味着对经济增长、货币效率、城市发展进行重新梳理。
而作为国内经济转型桥头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最终明确,代表了珠三角经济进入2.0时代,用一个由【地域经济群体】向【成熟湾区经济体】的发展过程,重新调配各城发展基因,跨越发展障碍,实现后续可持续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并未提出很多“大兴土木”的想法,也没有“推倒重来”,而是紧贴【未来经济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几个“抓手”,重新梳理、明确,以及调配。与同样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雄安新区规划存在明显区别:
雄安新区 “万丈高楼平地起”,包括在配套、产业、政策方面均是“白纸”(或相对空白)状态,在规划推动上强调:1)“高”(规划起点高)、2)“试”(政策先行先试)、3)“建”(资金与配套大量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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