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土地整体成交规模大幅收缩,4月土地市场惨淡经营。
据东莞中原研究部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4月东莞土地成交4宗,均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合计26.84万㎡,环比下滑61.8%,同比下滑26.7%,建筑面积合计88.28万㎡,环比下降27.4%,同比增加23.4%,成交规模大幅收缩。另外,值得注意的是,4月商住地成交再度“归零”,明显看出,政府有意控制商住地的放量,主要是因为:1、基于去库存的主旋律和“有限有供”的方针下,推地持续有所放缓;2、刺激储备土地快速开工;3、东莞三旧改造进一步开展,商住用地放量低位运行。
3、4月商住用地成交再度“归零”,土地市场热度降温明显。
根据东莞中原研究部监测数据显示,与2016年3月零宗商住地成交相比,4月东莞商住地成交维持“原判”,成交再度“归零”,成交宗数为0。商住用地成交是衡量土地市场热度重要的指标之一,商住用地连续两个月的零成交,无疑表现政府对商住地放量的进一步控制,土地市场热度降温明显。
2016年4月东莞土地交易明细:
三、后市展望
广东拟下调非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利于开发商释放资金链压力。
广东拟自2016年7月1日起,对普通住宅统一按照2%预征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其他类型房地产是指商铺、办公用房、车位等),广州、珠海(横琴)、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市和顺德区预征率为2.5%。肇庆、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市预征率为2.2%;河源、梅州、汕尾、韶关、清远、云浮市预征率为2%;别墅类房产仍按照各地原预征率执行。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纳税人2016年7月1日后取得销售不动产预售收入的,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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