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五条
2013年3月1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六方面做出具体解释。其中,最受关注的内容是“人民银行可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二手房交易从严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3月5日,房掌柜专门策划主办了“解读新‘国五条’细则对东莞楼市的影响”沙龙,邀请了佳兆业营销管理中心总监梅华锋、金信联行总经理罗凤、合富置业东莞分公司总经理肖伟嘉、启富置业总经理张霞、东莞中原策略研究中心总监车德锐、合富辉煌东莞公司研究部副总监李兴旺、瑞峰置业高级研究员殷锦泉等嘉宾参与了活动。
沙龙合影
活动围绕“按转让所得的20%征个税”、“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等热点话题进行了讨论。嘉宾们集中认为,由于新国五条是明确针对一线城市,之于三线城市的东莞将会是一个利好。而东莞接下来最有可能出现的调控细则是进一步的限购或限价。东莞市场2013仍会平稳发展、房价平稳上涨,建议刚需购房者可以及时出手置业。
关于新国五条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及各省会城市在3月底出台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截至3月31日晚12点,包括连夜出台的共有北京 、上海、深圳 、重庆、广州、南京、厦门、天津、贵阳、合肥、武汉、石家庄、青岛、成都、大连、西安总计16个城市已按要求执行,其中,最为严厉的是北京版的“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内容最短的是南京版的“154个汉字”细则,其他均为“温柔细则”,被评论“集体约好打太极”。
二手房20%个税
在“新国五条”楼市调控细则中,“二手房交易应按规定严格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迅速被众多专家、媒体和微博大号放大点评,引发了市场强烈恐慌和震动,不少一二线城市二手房交易出现剧烈波动。
房掌柜第一时间发现,二手房交易计征20%个人所得税并非新政,早在1994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就规定,对“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房产、汽车等大宗财产。因此,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从1994年起就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当时由于房地产市场化尚未启动,因此未引得市场关注重视。
2006年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正式下发,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国税局负责人明确强调,该税务政策并非新政,而是对既有政策的强调和重申。
2013年3月1日出台的“国五条”细则中,再次明确了二手房交易应按照房价差额20%计征个税,属于对政策的强调,而非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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