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2 海口:购买60平方米新房可落户2人
海口市政府近期表示,《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大刺激力度。《意见》自8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
《意见》放宽居民购房入户条件。按购房面积实施差别化入户,购买60(含)-90(不含)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可在所购商品房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申请登记户口人数总计不能超过2人,购买90(含)-120(不含)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入户不超过3人,购买120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入户不超过5人。另外还实施房地产销售奖励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3.1.3.3 深圳经适房新规:上市须缴50%增值收益
9月9日,《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办法对此前备受关注的经济适用房上市问题做出了清晰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应当按照50%的比例缴纳增值收益。
据南方日报报道,按照办法,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应当按照50%的比例缴纳增值收益,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收益=(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价格-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价格)×50%-税费(原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实际发生额)。办法适用于2008年1月18日以后,市区两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低收入家庭签订买卖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的相关活动。
深圳市住建局介绍,与其他大城市相比,深圳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缴纳增值收益的比例属于中等偏低水平。厦门的缴纳比例为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价与原购房价之间差价的90%,广州为80%,北京为70%,杭州为55%,上海的缴纳比例则约为市场价的35%-45%(政府产权份额)。
3.1.3.4 全国仅剩7城未松绑楼市限购
截止9月7日,西北五省的限购政之路正式成为历史。数据显示,46个限购城市中,已经确认松绑限购的城市有30多个,目前仅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三亚、珠海等城市尚未松绑。
西安:9月1日起取消房产限购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期发布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凡在该市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申报户籍和原有住房情况。
兰州:9月3日起全面放开限购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 9月3日,甘肃兰州(楼盘)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兰州房地产市场管理新动态》称,即日起将全面放开限购。该文件称,为了进一步促进该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的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从9月3日起,购房人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办理网签备案和房屋交易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
西宁:9月6日宣布取消限购 6日,作为中共西宁市委机关报的《西宁晚报》发布消息称:西宁市购房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这也就意味着执行3年半的该市商品房限购令正式取消,西宁成为中国中西部最后一个取消限购的城市。
3.2东莞:
3.2.1经济环境:
3.2.1.1 东莞火车站及相关配套工程已经基本完工
市重大办通报,重要基础设施项目,1-8月份累计完成投资83.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53.1%。8月份单月完成投资额11.3亿元,占第三季度投资计划28.5%。在此次的通报中,记者注意到备受关注的轨道交通二号线也有了新的进展。15座车站(东莞火车站二期除外)完成主体结构封顶。11个区间完成双线隧道贯通,2个区间进行盾构掘进施工,1个高架区间完成节段梁拼装架设。另外,作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莞火车站及相关配套工程目前也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5%。2014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共12个,目前已开工2个,还有10个项目尚未开工。12个新开工项目中,深圳外(半)环高速公路东莞段等6个项目完成立项手续办理,完成率为50%;佛莞城际(广州南站至望洪段)等6个项目完成环评手续办理,完成率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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