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策法规
国务院: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
促进楼市健康发展四举措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
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房市调控打出第一拳 开发商拿地首付不低于50%
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囤地、炒地一直被指称为高房价的推手之一,五部委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是在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后,推出的第一个具体调控措施.
修改入户政策 放宽入户条件
“东莞总人口1000多万,户籍人口才173万,接下来相关部门要修改入户政策,适当放宽入户条件。”在昨日召开的全市50强民营企业及优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暨第六次排忧解难协调会上,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人才入户问题,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表示,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不一定要限制指标。对于一些优秀的工人,应该放宽条件,让他们入户,解决他们的小孩入学问题,让他们安心工作。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10-2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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