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发改委同意东莞等30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3月2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中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东莞市、义乌市、泉州市、莆田市、徐州市、长沙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支持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城市经验,发挥示范城市对本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解读: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将成为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途径,可发挥电子商务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结构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利用电子商务突破城市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的限制,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的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降低物质资源和能源消耗,发展绿色经济,改善城市管理,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这对东莞来说,将会提升制造业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电子商务,加速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发展民生领域的电子商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改善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展国际贸易新渠道。
2.2政策动态
2.2.1、我市划定最低比例确保村组“卖地”收益
土地资源紧缺,新增空间有限,如何突破“瓶颈”,做活土地文章?3月4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召开“改革攻坚”年活动动员大会,动员上下一心推动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力争全年盘活存量土地一万亩,处置闲置土地3000亩。
解读:下一步,东莞将创新土地收益分配方式,通过土地出让净收益分配、税收分成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新增生产性建设用地出让净收益分配给村组两级的比例不得低于15%,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净收益分配给村组两级的比例不低于25%。用“硬手段”确保老百姓共享土地收益,对于下一步三旧改造盘活存量土地也是有积极作用。
2.2.2、新规:违规土地估价机构将入“黑名单”
为规范我市土地评估市场秩序,保证土地评估价格的公正、合理,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评估市场秩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违规违法的土地估价机构将列入“黑名单”,同时开出“重拳”治理,对列入“黑名单”的,将停止受理一年内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作为政府采购的禁入条件之一;禁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土地委托评估业务一年。《规定》自2014年4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4月2日止。
解读:由于各注册土地估价机构在我市开展土地评估业务时,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土地评估结果也相差较大,个别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师不遵循行业管理规范,高评低估、出具虚假或失实的估价报告,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对此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相关规定措施以加强规范土地评估市场秩序,保证土地评估价格的公正、合理。
2.2.3、东莞房管局:禁止收取“快证费”
在二手房中介市场,除了买房的中介费和代收税费,中介公司的收费名目可谓五花八门,如已经在行业内较为普遍的有“办证服务费”、“快证费”、按揭服务费等。
东莞市房地产管理局针对中介乱收费等问题也明确回应,禁止收取快证费。房管局表示,“如果在办理交易过程中,中介公司(向顾客)收取‘办证费’、‘快证费’等费用,业主(顾客)可向房管局举报。”
2.2.4、东莞土地管理实行“赏罚分明”
国土局表示,近几年关于土地信访量不断增加,而违法用地是引起涉土信访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有效减少涉土信访的发生,针对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提请市政府牵头对有关镇街进行抽查,督促落实整改。对违法用地问题较多、整改进度较慢的镇街,由市领导约谈镇街负责人。制定了《东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量化考核奖惩办法》和《东莞市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实施办法》,每年拿出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控制违法用地成效突出的镇街给予奖励;对违法用地严重、整治达不到一定比例的镇街进行通报,并暂停用地报批审批收件或暂不受理当地土地出让申请,直到整改完毕。
2023-11-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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