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政策环境
3.1.2.1中央安排保障房专项资金1158亿元
近日,财政部下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对廉租房、公租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三项补助资金,今年共计1158亿元,相比去年执行资金数额增长了14.3%。
根据该办法,该项资金将按因素法分配给各地——根据各地区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套数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三项因素,匹配相应权重,再结合各地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3.1.2.2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征优惠扩大
4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征优惠,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政将优惠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并将优惠政策的执行时间延长至四年,体现了国家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精神,也进一步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负。
3.1.2.3 国务院:加快股市制度改革和完善步伐
4月10日,国务院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中指出,要加快股票市场制度改革和完善步伐;目前存在财政金融风险增大的问题,要积极防控并妥善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报告称,要加快股票市场制度改革和完善步伐,进一步完善股票市场融资和投资功能,促进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创新债券品种,提高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有效监管影子银行体系,防止资金过于集中在产能过剩和投机性领域,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3.1.2.4 三亚:停建8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
近期,三亚城乡规划委员会通过了《加强三亚市商品房户型管理的决定》,确定三亚市域范围内的居住类项目户型设计建筑面积应达到80平方米(含公摊)以上。
对于已经通过三亚市规委会修规及建筑设计方案的项目,按已审议的执行;未经规委会审议项目,将不再批准报建8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市域范围不仅包括河东、河西等中心城区,也包含未来撤镇划区的育才镇、海棠湾镇等区域。但是,三亚未来新建的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双限制房和拆迁安置房这五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面积仍旧按照保障房相关规定执行。
3.1.3楼市环境:
3.1.3.1 3月百城房价继续环比微涨 “小阳春”不在
日前,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2014年3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称,2014年3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100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38%,是2012年6月以来连续第22个月环比上涨,涨幅较上月缩小0.16个百分点。同时,百城住宅均价同比上涨10.04%,涨幅较上月缩小0.75个百分点,为连续第3个月缩小。
从十大城市环比涨跌幅看,8个城市环比上涨,2个城市下跌,价格上涨城市涨幅均在1%以内,其中一线城市中广州房价由涨转跌,其他涨幅均明显缩小。3月住宅市场未现“阳春”旺季,全国住宅均价同环比涨幅继续缩小。
2023-11-03 11:53
2023-10-24 13:51
2023-10-24 13:41
2023-10-23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