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现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市民可在5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市法制局。
3.2.2.3东莞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公布 每月8元—31元/㎡
4月27日,东莞市陆续公布全市17个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据物价部门披露,除松山湖和莞城东部工业园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全市其他公租房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每平方米月租在8元至31元之间。
《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17个公租房项目的租金标准按照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分为两类标准。
3.2.2.4市物价局:三季度将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新政
4月23日,市物价局对2014年重点开展的生态补偿、停车场服务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等价格改革工作,针对目前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不规范、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市物价局近期分别召开物管公司及业主(住户)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
据透露,市物价局拟在年内探索适当缩小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住宅物业采取更宽松的价格管理形式;适当调高政府指导价标准;改革收费模式,推行更可行和更具操作性的计费方式;规范物业服务双方调价行为;建立和完善突破政府指导价的量化指标体系。该局将在今年二季度前完成调研,争取在第三季度出台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政策。
2023-10-20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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