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公积金诚信记录审核更为严格。
【新政】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申请人及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二)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三)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7、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须进行价值评估,且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新政】
1、购买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解读】
公积金贷款限额与价值评估双剑合璧,未来二手房成交价格更趋真实。
在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长期存在。“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2012年3月起东莞市建立了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以此杜绝存量房交易中“阴阳合同”形成的税收漏洞,全面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此次新政将二手房价值评估与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相结合,购房者如要避税填低合同房价,相应的贷款额度也会减低,购房者很难再两全齐美,二手房交易举措更严,未来二手房成交价格也更趋真实。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一刀切为20年。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在此前的规定中明确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同时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对于房屋面积有细分: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此次新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将进行一刀切,最高年限不能超过20年。
四、公积金新政对市场的影响
1、新政难以扭转2013年楼市向上预期,对成交无实质影响。
总体而言,此次东莞公积金政策调整重在规范公积金管理,在两会召开之前的政策敏感期,会引发人们的各种猜测,造成购房者的短暂观望,但是2013年楼市不管从市场整体走势、经济影响、各方心态来看,都是平稳向上的,新政难以扭转预期,对成交无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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