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出台
市政府日前公开发布《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意见稿,我市以镇街为单位将集体土地划分为两类区片,第一类区片的宅基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为:3000元/㎡,第二类区片为2000元/㎡;第一类区片农用地补偿标准为8.5万元/亩,第二类区片为6.5万元/亩。其中,第一类区片范围包括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及长安、虎门、厚街、常平、塘厦五个镇;第二类区片范围为第一类区片以外的其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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